家庭暴力
摘要
-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 家庭暴力是一种社会和生物因素共同作用的现象,而暴力本身更趋向生物性,因为它毕竟是一种野蛮的行为。自人类组成家庭以来,就伴随家庭暴力的发生。在家庭暴力中,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受害者多半为妇女,而老人,儿童和男性的比例也有所上升。2005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区和朝阳区看守所当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在押的全部女性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发现,捕前她们遭受过家庭暴力的比率是35.7%。尽管引起暴力的因素很多,但心理和生理因素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比如男性的生理因素导致的性暴力。可以说,家庭暴力的实施者至少在当时就存在心理障碍和品德问题。有许多精神障碍和生理因素是诱发暴力的重要因素。
- 编辑本段暴力类型
一、人格障碍占家庭暴力的1/4,其中以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和冲动型人格障碍居多。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从儿童时期就有暴力行为记录,这类病人不仅是家庭暴力的实施者,而且是社会暴力的制造者。他们不仅经常殴打妻子或孩子,还威胁配偶不得离婚。冲动型人格障碍常为一些琐碎小事大发雷霆,进而出现暴力行为。而他们的配偶一旦提出离婚即痛哭流涕或者以死相要挟。
二、情感障碍中的躁狂症病人通常无暴力行为,只是在病情严重发作时有暴力倾向,但易较快消失。抑郁症患者的暴力行为后果较为严重,多可发生凶杀或自杀现象。
三、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出现严重的暴力行为和自残行为。他们有时把自己的配偶当成魑魅魍魉进行殴打,常常把亲人打的鼻青眼肿、头破血流甚至残废。
四、更年期精神病以女性居多,暴力行为也常见于女性。嫉妒妄想是更年期精神病的主要症状。她们因无中生有地怀疑丈夫另有新欢而不断地辱骂和殴打自己的忠实伴侣。
五、经前期综合症是引起家庭暴力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经前期综合征的妇女几乎每月都会挑起家庭争端,所谓小吵天天有,大打月月有就是指这类家庭。
- 编辑本段重要因素
除了精神疾病外,人们在某一时期出现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也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例如:品德、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轻率恋爱结婚。不少青年人讲究激情,没有深入了解对方的品德、经济基础、性格等。(2)由于心理品德因素而发生的家庭暴力。可分为几种:无情型人格,妻子往往成为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偏执型人格,容易怀疑配偶不忠,并采取暴力行为、报复配偶;暴发型人格等人格。(3)不法和不良行为,例如男人的抢夺行为和女人的吸毒行为等,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4)因干涉妇女的婚姻自由而使用暴力。特别是因离婚不成或迫使对方不离婚而残害虐待妻子,还有的是离婚以后因子女抚养问题、房屋分配问题等而对前妻施暴。另外一、外遇,妻子红杏出墙或丈夫包养情妇都可造成家庭暴力。
二、更年期的暴力可谓男女势均力敌。有的男性在更年期控制情绪能力减弱,动辄暴跳如雷,摔盆翻桌,殴打妻小。女性多为以上所述的更年期综合征而出现的家庭暴力。
三、亲子之间的暴力多系父母虐待子女,有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有的是子女品行障碍如习惯性偷窃、说谎等,也有的是子女生理缺陷如遗尿、肢体残疾等。非生身虐待孩子的暴力多为后继的一方把孩子视作夫妻感情交流的障碍,给予体罚或殴打。
四、酗酒引起的家庭暴力已为公众所熟悉。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酗酒者子女在成年后往往有人格缺陷或成为家庭暴力的继承人,他们因幼年遭父亲的毒打而埋下的仇恨心理,在父母年迈时实施报复,虐待和殴打老人。
五、心理危机,人们在遇到强烈的精神刺激或创伤后,情绪极度不稳定,若此时再给予不良刺激,可出现伴有意识障碍的激情状态,发生残忍的暴力行为。
六、情绪烦躁,有些家长因某些因素而导致的情绪烦躁,然而这种情绪不能得到正常的发泄,所以才会采取不正当处理手段,发泄在自己家庭当中,才会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
- 编辑本段主要特点
1、普遍性和严重性
美国家暴受害妇女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女人遭丈夫打,约有20%~30%的女人遭现任或前任男友的肉体上的虐待。家暴是妇女遭受严重损伤的最常见的原因,约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上。2、反复性发作
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
一、紧张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虐待者通过控制受害者接近家人、朋友、钱、散步闲逛等方式孤立、隔离受害者。
二、暴力阶段:紧张、压抑状态爆发为对受害者攻击、袭击,随着紧张的缓解,施暴者可能表现出对受害者的谦意、温柔。三、亲密阶段: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的重复。
3、形式多样
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对受害者来说,多种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施虐者对受害者进行肉体上的攻击可表现为:用武器袭击或打击,殴打,用拳或物击打,用拳猛击,打烂,踢,烧,掌掴,用武器(刀、枪)危胁等,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
4、暴力发生隐蔽。难以防备受害者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较长,暴力的发生常常不为人所知,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常处于无防备状态。
5、反复受伤。检查受害者,可发现不同恢复期的损伤。受害者的临床损伤特点典型损伤包括:挫擦伤,小的撕裂创,主要集中在头面部、颈部、躯干部,与其它致伤原因、类型比,乳房、胸部、腹部损伤较为常见。
- 编辑本段主要影响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纳入法制轨道。但家庭暴力并没有随之而消除,却仍然存在。它后果严重,危害性极大。归纳如下:
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时惨遭残害。暴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
2、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又不知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采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故意杀人,酿成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后果,极大的危害了社会安定的局面。
3、严重影响、破坏了社会组成细胞——家庭。
在一个家庭中,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必然影响夫妻感情。当妻子无法受其丈夫的暴力时,以选择离婚、离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径摆脱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毁灭。
4、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特别是直接对孩子施暴时,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绪产生恐惧、焦虑、厌世的心理,轻者影响孩子的情绪,他们自卑、孤独,影响学习和生活;严重者时,孩子们会离家出走、荒废学业,甚至还走上犯罪的道路。从而会对这个社会存在着一定的不和谐因素。- 编辑本段应对方法
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
最高法推出指南,指导涉家暴案审理
避免家庭暴力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
2008年8月6日,我国第一道“人身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根据受害人陈某的申请签发。该裁定禁止作为丈夫的被申请人许某殴打、威胁妻子陈某,首次在民事诉讼中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9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警方监督被告丈夫华阳(化名),一旦发现其威胁、殴打原告妻子张丽芳(化名),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张丽芳人身安全。该裁定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
不到两月,中国法院连发“人身保护令”,挥出重拳防止家庭暴力,折射出我国防家暴理念的重大转变——变事后惩罚为事前保护。这一变化,源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今年5月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这也让数目众多的家暴受害者,看到了希望。
除了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规定,《审理指南》涉及家庭暴力的定义、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保护措施、证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调解等诸多方面,将以往离婚案件仅有对加害人的财产性惩罚措施,转变为对受害人财产、人身进行全面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介绍,《审理指南》最突出的是厘清观念,将家暴置于社会文化范畴,因此考虑到离婚诉讼的提起可能激怒加害人,导致针对受害人的“分手暴力”,《审理指南》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并对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条件、审查重点、裁定内容、生效执行、违反裁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
针对取证难的问题,《审理指南》规定了一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转移。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是被告所为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被告虽否认侵害由其所为但无反证的,可以推定被告为加害人,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江苏、湖南出现的“人身保护令”,正是参照《审理指南》的规定及精神作出的。
同时,《审理指南》规定,当事人举证时,因报警记录内容含糊不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通知当时的出处警民警出庭作证,让法官最后作出综合判断。也可请求法院给予人身保护,法院可裁定期限为15日的紧急保护或3至6个月的长期保护,由法院监督执行该裁定,给予违反裁定的行为以制裁,并告知公安机关保持警觉,履行保护义务。如果公安机关不履行必要的保护义务,造成申请人伤害后果的,申请人可以起诉其不作为。
《审理指南》还有两大亮点:一是确定了家庭暴力的类型。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也属家庭暴力“成员”。二是确立了牺牲补偿与照顾原则。《审理指南》规定,应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牺牲方,而不是机械地平均分割。
《审理指南》的发布得到了各方面的积极反响。目前,已有几十个基层、中级、高级法院表示,将把该指南作为审理相关案件的重要参考,并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引用指南的内容,作为重要论据。
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正面引导处理家庭矛盾对消除家庭暴力能起到积极作用。由于经常发生暴力行为的个体可能存在心理障碍,因此很有必要让他(她)们到精神科医生那里进行诊治,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发生。
- 编辑本段名人相关
李阳妻子微博再发家暴图片 斥其不理离婚申请
近日,李阳家暴事件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昨天,李阳妻子Kim再次通过微博发表家暴图片,称自己虽善良但并不懦弱,并斥责李阳不理会离婚申请。截至记者发稿,李阳方面并未对此事做任何回应。今年9月初,李阳妻子Kim通过微博曝光“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其实施家暴,该事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随后,李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与妻子的结合只是为了研究美国家庭教育而做的实验,而其三个女儿也只是实验品。备受伤害的Kim于10月末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本报曾连续报道)。
昨天下午1点,Kim再次在微博上曝光了一张颈部有多处红肿的家暴照片,并称不再奢望李阳还能够承担自己的责任,此图可清晰看到她颈部被掌掴的痕迹,但根据微博内容可推测该图为8月30日家暴后拍下的,该微博瞬间引发网友数千条评论转发。Kim称:“当你一直宣传自己的时候,我不会再等你面对你的责任了。我没有上传所有的照片,但你似乎已经忘了你的行为有多么难以让人接受。李阳,你只有手比我有力,我的性格很善良但不懦弱!”
Kim称,在她递交离婚诉讼后,李阳一直拒绝接听法院和警察的电话,并且不理会离婚申请。Kim昨日质问李阳:“是名气给你这样的权力吗?”以此斥责李阳的不负责任。
Kim透露,自己现在很安全,李阳正在外旅游。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李阳方面并未对此事做任何回应。
- 编辑本段相关新闻
新闻一
女童屋内大便被打晕 其父怕留后遗症放弃治疗
新密市一男子,因3岁女儿在房间内大便,竟痛下毒手,跺晕孩子后又担心留下后遗症,在医院放弃治疗,终致使女儿抢救无效死亡。
3岁女儿室内大便
惹恼懒父亲撒气
今年37岁的马朝阳,新密市农民,与周某婚后生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8岁,小儿子4岁,3年前又喜得一对双胞胎女儿。
但马朝阳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稍不顺心就朝孩子撒气,轻则嘲讽辱骂,重则拳打脚踢。据周某陈述,大儿子与孪生妹妹小月(化名),都曾被马朝阳打断过胳膊,住院多日,家暴现象严重。眼看孩子不断挨打,周某遂将长子与小月的孪生妹妹托付给娘家照看,自己在郑州打工补贴家用,由马朝阳在家中照顾小儿子与小月,未料悲剧发生。
11月9日晚,马朝阳像往常一样打发两个孩子到屋里看电视,自己在厨房里打杂,不一会儿儿子跑来告状,说妹妹小月又在屋里大小便了。
马朝阳赶紧进屋,看到地上及小月身上的屎尿后,气不打一处来,将房间打扫过后,看见在床边沉睡的小月,就一脚将她跺倒在地。
小月的头部磕在了卧室内柜子角上,当即昏迷,马朝阳赶紧将孩子送到了新密市中医院抢救。
担心后遗症,狠心父亲放弃治疗女儿
经诊断,小月严重脑出血,需要医疗费2万~3万元,且术后很可能有后遗症,马朝阳最终放弃了对女儿的治疗。
11月11日下午,3岁的小月停止呼吸。经法医鉴定,小月系头面部及腹部受到撞击后致颅脑损伤而死亡。隔日,犯罪嫌疑人马朝阳被公安机关抓获。
11月24日,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朝阳故意伤害其女儿小月,后又拒不为其治疗,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犯罪性质恶劣,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遂依法对马朝阳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手记
这又是一起家庭暴力引发的悲剧,家暴早已不是陌生的字眼,但面对家暴,又有多少人想起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人身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如果马朝阳的妻子不是一味选择逃避,早在其长子及小月被打骨折时就向法院起诉,小月还会无辜惨死吗?
新闻二
父亲对顽劣儿子下毒手 用缝衣针刺穿其耳朵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罗暘)12月10日晚,本报热线接到一个不寻常的电话:一个9岁男孩的父亲,在用针刺穿儿子的手掌、外耳廓等部位后,希望借助媒体“找到教育孩子的好方法”。电话那头,不断传来孩子的哭声。
10日晚10时许,记者赶到这对父子位于南宁市星光大道附近的家中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真(化名)身上的缝衣针还未拔掉。小真蜷缩着瘦小的身子,埋头坐在床边发呆。没得到父亲允许之前,他不敢自己拔针。
小真的父亲周先生(化名),平静地坐在旁边翻看报纸。周先生介绍,儿子今年9岁,在附近一民办小学读四年级。当晚7时许,周先生下班回家没看到小真。他推测儿子上完周末英语培训班后,又跑出去玩了。几分钟后,附近某通讯营业厅的保安打来电话,称小真在营业厅闯了祸,让他去赔偿损失,认领小孩。他赶到后得知,当天下午小真根本没去上英语培训班,而是和一个同学偷偷跑到营业厅,用里面的电脑玩起了游戏。最后,他们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瓶油漆,喷在电脑上,当场被保安抓住。当晚9时许,周先生把小真领回家,随后开始用针刺进行惩罚。周先生称,他惩罚时也是讲原则的:偷跑出去玩,刺双脚;偷偷玩电脑、上网,刺双手;本来保证做到的事情没做到,刺外耳廓。当天小真把这3条“禁令”全部违反了,所以被同时刺3个部位。
在记者的反复劝说下,周先生准备替小真拔针,但小真不肯配合。原来,拔针和插针一样痛,针插在身上时反而没太大感觉。周先生把小真的左脚拉出来,拔下缝衣针,暗红色的血立即从针孔冒了出来。小真一边用纸巾按压止血,一边又开始低声啜泣。两分钟后,6根缝衣针全部拔了出来,其中几根已有些弯折。周先生找出一瓶医用酒精,给小真的伤口消毒。
小真的手、脚上有多处伤痕和血印,外耳廓上的针孔,也不止一个。周先生坦言,他的确经常打骂孩子,用针刺来惩罚,也已不是第一次。
周先生介绍,他和妻子从外地来南宁打工,平时没多少空余时间管教孩子。小真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成绩就比较差,而且经常撒谎,不按时回家。他尝试过多种教育方式,最后回归“棍棒教育”,但频繁的打骂仍未能把小真教育得“听话”。
他还说,他并不是不爱孩子,虽然收入不高,生活清苦,他还是坚持给孩子报学费最高的英语班、买功能最全的电子点读机,甚至一度辞掉工作做“全职奶爸”。但是他对孩子付出的努力,却屡次失败,这让他感到很茫然。
新闻三
杭州"恶父"掏粪便给女儿吃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父亲?
这件事,听来不只是雷,简直令人发指——一位父亲,竟然来回5趟到公厕里掏粪,往女儿嘴里塞,即便旁人劝阻,也无济于事。
事后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这位父亲精神上并无问题,他这么做竟然是因为女儿不够听话。
掏粪便给女儿吃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父亲
昨天(2月2日)下午,杭州钱江小商品市场保安朱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非常气愤。
他说,一名30多岁的男子捞出公厕里的大便给自己10岁的女儿吃,边上的商户实在看不下去,打了那个男的。可是那男的还是要给女儿吃大便,女孩脸上、身上都是大便。“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啊,可是看看又不像呀。”
记者赶到时,这对父女已经被带到了派出所,不过现场还围着很多人,你一言我一语,无不在指责这个男的。“这个男的还戴了一副眼镜,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啊”,“小姑娘扎了个马尾辫,看起来漂漂亮亮的,她的父亲怎么舍得”……
从大家的讲述中,记者基本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姑娘和她的父亲昨天应该是来逛钱江小商品市场的。下午3点半左右,他们来到了市场公厕门口。小姑娘站在门口,伤心地哭着,男子则径直走到公厕里,从蹲坑里用手指掏出了一点粪便,然后走出来抹在女儿的嘴唇上。
小姑娘哭得更伤心了,男的却看起来更来劲了,他先后进出公厕5趟。据多位目击者说,后来几次他都是用巴掌去掏粪便,然后往女儿嘴里塞的。
“小姑娘后来整个人都在发抖了,估计是被吓着了。”一位当时正在上厕所的摊主说,他当时也觉得纳闷,这个男的跑进跑出干什么,等出来一看,彻底傻掉了。
这对父女边上很快围起了很多人,大家都在指责男子。
“这里的摊主都是做生意的,也不敢靠他太近,怕被男子粪便泼到,晦气。所以,只能极力劝阻。”但劝阻丝毫不起作用,市场保安朱先生说,男子竟然用很冷静的语气问女儿,“好不好吃啊,甜不甜啊,以后还听不听话啊”。
围观的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赶紧拨打了110。有人则趁男子不备,抡了两拳,有人则狠命地踹了他几脚,把他踢翻在地。没想到,男子爬起来后,又用沾满粪便的手,往女儿嘴巴里抹。
教育专家说
这个男人有人格障碍
是怎样的父亲,能做出这么没人性的事?他精神是否真有问题?
昨天晚上,记者从处理这事的上塘派出所了解到,男子为外省人,离异,和他的女儿暂住余杭。昨天下午,男子带女儿逛市场,回去的时候,买了几份报纸,让女儿理理好,结果女儿没有理好,掉到了地上。男子就骂了女儿,女儿就大哭,男子火气一上来,就把女儿拖到公厕。
“他的学历也达到了大学本科,做出这种事情,我们也很纳闷。而且,我们从小姑娘的学校了解到,她的父亲曾经也对她做出类似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教育方式很有问题。”民警说。
民警还说,他们在跟男子交流的时候,他态度倒很诚恳,说是认识到自己的错了,以后不会这样了。“无论是神情还是语言表达上,都感觉不到会有精神病,当然,他心理上有没有问题,我们就不好确认了。”
杭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特级教师韩似萍说,这件事表面上看是教育方式的问题,实际是人本身的问题,这个父亲是有人格障碍的,否则他做不出这种反伦理的举动。
“他心里肯定有个解不开的结,一旦碰到某种特定的情景,就会爆发,只是他可能自己还没意识到。”韩似萍说,这需要相关机构的介入,对他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同时,对她的女儿也要进行及时保护。因为这个男人并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如果小姑娘长期以往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对她以后的成长是非常非常不利的。
记者发稿前得到消息,警方将暂时安顿好这父女俩,并联系小女孩的妈妈。至于这事怎么处理,还要再作进一步调查。
新闻四
用电吹风的热风吹孩子的脚底,将孩子按到水沟里喝臭水,抓着孩子的头往衣柜上狠摔……难以想像,这是一个父亲对12岁女儿的暴行。
昨日下午5点,伤痕累累的12岁女孩小妮被亲人送往福建医科大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急救。
医院:哀嚎声声 惨状令人侧目
记者赶到二院急诊室时,小妮在伯母、舅舅等亲人的陪伴下,被送往B超室检查。在一楼大厅,小妮70多岁的外公外婆焦急地等待着外孙女。小妮的外公告诉记者,孙女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上学了。“小孩身上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手脚都有点变形,耳朵也有伤,颈部有勒痕,四肢都是淤青。轻轻碰到就痛得不行,我们医护人员都看不下去了,小孩太可怜了!”急诊室的护士你一言我一语,“怎么会有这样的爸爸,把女儿打成这样!”
一路陪同小妮检查的护工告诉记者:“听说小孩前晚五六点就被打了,她妈妈一个人不敢送过来,今天有人报警,派出所把她爸爸带走,小孩才被舅舅抱出来。送到医院的时候,她阿姨都哭得不行。”
昨天下午6点多,小妮做完一系列检查后被送回急诊室,脸色惨白,眼神中带着惧怕,嘴角渗出血迹。二院急诊科、五官科、骨科、外科的几位当班医生都赶到急诊室,对小妮进行会诊。医生掀开被子,记者看到小妮整个人成蜷缩状,她的左手弯曲地举着,一双脚也有些蜷曲,脚趾血迹斑斑,肿胀变形。
“啊,啊,痛……”隔着帘布,小妮的哀嚎声传出。几名医生对小妮的外伤进行检查,她难忍伤口的疼痛,大声痛哭起来。
医生:新伤旧患 全身多处伤痕
目前,小妮病情仍在观察之中,在急诊室虽已进行初步的检查治疗,但还需更进一步的检查。“就小孩的伤口还不能判断是怎样被打的。”一位主治医生告诉记者。
二院急诊科的当班医师与骨科的主治医生介绍,小妮外伤严重,左手中指骨折,两双脚肿胀很厉害,脚趾都有淤血。全身都有很多伤痕,骨头有伤,双膝、右手、双足关节诸骨未见明显骨折症,但具体的还要再次拍片才能知晓。
五官科的主治医生介绍,小妮五官所受的外伤都是陈旧性的,主要是耳朵与嘴巴。小妮的两只耳朵耳廓上方都形成了斑红疙瘩(一种外伤肿块),她的耳廓肿胀成正常人的两倍大。另外,小妮的嘴巴里也有些受损的伤口。
家人:炒股失意 常对妻女施暴
昨天中午12点多,吴女士回娘家找到父母,告诉吴老伯小妮被打的事。吴老伯与老伴赶到女儿租屋,但女婿庄某平不肯把孩子抱出来。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报警。
吴老伯告诉记者,女婿庄某平是五堡人,结婚13年,夫妻生活原本也挺和睦,庄某平最早从事树脂雕塑,后来嫌赚得少就去炒股。
“他把家里两三百平方米的房子卖了十四五万,再加上家里的金银首饰,全都拿去炒股。炒股亏得一塌糊涂,他的头脑开始乱了。没钱了,就开始打老婆孩子。”吴老伯叹了口气,“现在我女儿每个月在服装厂打工养他。”
“孙女本来在上学,成绩很好,都是第一第二名,但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去上课了。小小年纪,受罪啊……”
吴老伯告诉记者,去年,庄某平就曾抓着小妮的头直撞木衣柜,把衣柜都撞烂了。“过年吃饭,他吃着吃着,两汤勺汤就泼到我女儿脸上,还把剩下的鱼和其他菜搅到一起,加上热水直接对我女儿的头淋下去。”
父亲:99分不行 要100分才算好
“他父亲一进派出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像她这种不听话的小孩就该打。他认为小孩子不听话,就是要用打。”海滨派出所的蔡警官说。庄某平告诉民警,这次打女儿是因为小妮学习不认真,没达到他的要求。“其实这个小女孩很优秀,学习成绩也很好,但他父亲认为得要更优秀才行。上学期,她考了99分,可他父亲觉得要100分才算好。”
警方:写保证书 留下法律依据
蔡警官告诉记者,因为小妮还不具备追究法律责任的能力,所以这次家暴纠纷由父母双方协商,代为处理此次事件。
昨日下午5点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长谈,庄某平才意识到打女儿的严重性,称因为脾气太急,控制不住才会动手打妻儿。他写下保证书,承诺“本人庄某平从今后起家庭出现问题绝不再打孩子妻子。此书可做(作)为法律证据。”写的时候,他问民警,“这有什么作用”。
蔡警官说,“以前他们家里内部也有写过,但还是经常发生家庭暴力。不过这一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如果今后吴女士提出离婚,可作为证据证明庄某平是有过错一方。在法庭上,法官可以此判定有过错一方可不分财产或少分财产。”
新闻五
5岁女童因没写作业被母亲悬举阳台外 不慎坠楼
只因5岁的女儿没写作业,母亲竟然把孩子悬空举到阳台外作为惩罚,没想到一失手孩子从三楼坠下。所幸一楼的一块雨遮和一件披在电动车上的雨衣起到缓冲作用,孩子侥幸逃过一劫。16日,孩子经确诊无事已出院,孩子的母亲仍在接受警方的调查。
女童三楼坠下 雨遮救了她一命
16日下午,记者来到鼓山镇湖塘村事发居民楼采访。该楼共三层,租给十多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居住,坠楼女童小璐(化名)及其父母就住在三楼。同住一栋楼的刘师傅当时恰好目击了孩子坠楼的过程。“当时我刚走到楼下,推开院门,就听见‘砰’的一声闷响,一个物体摔在一楼过道上,我以为是谁家的东西掉下来了,仔细一看是个孩子,吓得我都不敢靠近。过了一会儿,孩子突然哭出声,我这才跑过去看,发现是三楼的小璐,她额头在不停流血,拼命想坐起来,但都没有成功。” 他说。
此时,一名女子跑下楼,不知什么原因,她面无表情。刘师傅一眼就认出她就是孩子的母亲陈某。可能是由于惊吓过度,她并没有主动接过孩子,还是孩子的一个长辈见此情景,飞快抱起孩子往医院冲去。
刘师傅此时才发现,一楼的一块雨遮被砸歪了,雨遮下停着的一辆电动车倒了,一件雨衣掉在地上。孩子坠楼时正是雨遮和雨衣起到缓冲作用,才保住了孩子的性命。
事发后,医生对小璐进行了全面检查,幸运的是,孩子除了一些皮外伤,并无大碍。在医院待了一天后,16日上午她就出院了。由于担心孩子回到事发地会产生恐惧心理,家人便把她送到奶奶家调养。
孩子母亲:体罚发生意外
事发后,孩子的母亲陈某被鼓山派出所民警带走审查。在派出所里,陈某不停地向民警打听小璐的伤情。
据陈某交代,她最近心情很不好,当天她和孩子的父亲张某出门前,特意交代5岁的小璐一定要完成幼儿园老师布置的作业。可当她下午3时许回到家中时,发现女儿并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写作业,她顿时冒起无名之火。“孩子平时就很调皮,普通办法管不住她,我就把她抱起来,走到阳台上,把她悬空举在阳台栏杆外,本来想吓唬她一下,没想到她不停挣扎,一不留神,她就掉下去了”。她说。
16日下午,记者找到小璐的父亲张先生,他承认事发前几天曾和孩子的母亲发生过争执,但拒绝透露原因。事发后,他曾向办案民警求情,希望警方把陈某放了,但目前陈某仍被留置审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体罚孩子是违法行为 造成伤害要担刑责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征全告诉记者,对孩子进行体罚是一种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家长、教师使用暴力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导致孩子身体受到伤害,便会因涉嫌故意伤害触犯刑法。
王律师提醒家长和教师,教育孩子一定要有耐心,以身作则,切勿使用暴力对孩子进行体罚。体罚不但有可能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更可怕的是会让孩子产生心理阴影,导致其更加叛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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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种情况容易导致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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